小卫卫(益名)13957012473分享第4168天:用设计强调无障碍的共性需求,难以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为此在某些场景和时段需要提供合理便利服务。合理便利是指根据具体需要,在不造成过度或不当负担的情况下,进行必要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以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或行使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合理便利服务在无障碍社会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它是弥补无障碍建设不足的手段,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主体的个性化无障碍服务需求。合理便利是《残疾人权利公约》所规定的权利之一,我国在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中对残疾人教育(考试)合理便利的内容进行了规定。目前合理便利在劳动就业、公共服务、教育、住房等领域也逐步被认知,合理便利的权利主体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合理便利服务具有个人化特征,也导致了合理便利服务具有协商性, 即有无障碍需求的公民应当向服务提供方提出合理便利需求,服务提供方需要给予回复,并在与个人协商的基础上提供无障碍服务。合理便利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但是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常用事例却较为有限,提供的合理便利服务形式也较为简单,成本通常较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了部分场景的合理便利服务,包括:国家举办的考试以及各类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应当为有残疾的考生提供便利;医疗卫生机构应该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就医提供便利;公共场所及运输单位应当为有需求者提供便利; 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收寄服务;组织选举的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便利和必要协助。
